作者︱王榮昌 (台灣神學院老師),發行於2008/2/10
宗教中的修行、靈修含有實習、修養、實踐之意。
佛教:修行vs基督宗教:靈修
不同的宗教傳統為幫助信眾對自己所信的能持續,除了信仰上的教導之外,還要求信眾平時生活要持續修行或靈修,而後者主要目的在於協助信眾在日常生活中能依照信仰的教導,通過對自我生命的規訓,以達到信仰的終極目標。因此宗教中的修行、靈修含有實習、修養、實踐之意。
「苦」、「集」、「滅」、「道」等「四諦」學說是佛教教義的核心,「苦諦」指人生在世難以避免的生老病死等諸多苦難;「集諦」指苦難產生的原因;「滅諦」指為免於受苦,須脫離六道輪迴;「道諦」指為脫離輪迴,需進行修行。因此,佛教強調,信眾如要實現佛陀體驗之境界,需專心精研修養,特別重視修行,因此而發展出各種詳細之戒律條文、生活規範與精神之修養方法。如戒、定、慧三學,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等八正道等修行教導來協助佛教徒達成信仰終極目標—解脫,即跳脫六道輪迴,達至寂靜涅槃。
基督宗教則是以「因信稱義」的教義為中心。雖然救恩是因著信,白白得著,與行為無關,但是「因信稱義」並不代表廉價救恩,白白的恩典應是激發信徒實踐愛上主愛人誡命的動力,所以基督教強調「稱義後的成聖」(sanctification after justification ),喚起基督徒在生活領域中實踐基督教倫理的教導。在「成聖」路上,基督徒一方面仍是仰賴恩典,另方面也得努力作成得救的工夫,通過靈修不斷反思如何在生活中愛上主愛人回應白白恩典。根據《當代神學辭典》的解釋基督教的靈修生活,包括整個人與上主的關係,即那位透過聖經及耶穌基督啟示出來的上帝。這種關係始於創造,因罪而被破壞,現在只能透過人對耶穌基督的信心重建。基督徒靈性生活的標準,乃是承認耶穌是主,並且在心靈與生活上活出所承認的信仰。基督徒靈性生活的保證,乃是信徒因奉行上帝的旨意而有聖靈的同在與能力。耶穌也曾論及這種生命的試驗是︰「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彼此相愛。如果你們彼此相愛,世人就知道你們是我的門徒。」(約翰福音13:34~35)。
何謂念力?
根據《佛光大辭典》的解釋,念力是佛教實踐道中五力的第三力。念力指由佛教徒努力修行而念住於當下所處之情境,修行者能藉此抵抗由外在環境所引起達到解脫的障礙,例如貪念、氣憤等而達到無念。而佛教傳統中所謂「五力」即包含了由信等「五根」之增長所產生之五種維持修行,而達到解脫的力量。「五力」意指:一、信力,對三寶:佛、法、僧的虔誠,因而可破除一切邪信。二、精進力,修四正勤,又指四正斷之意,包括︰(一)斷斷,努力使已經產生的惡永遠斷除;就是所起之惡法斷了又斷;(二)律儀斷,努力使尚未產出的惡不會產生,就是堅持佛教戒律,慎守威儀,讓惡沒機會產生;(三)隨護斷(防護斷),努力使還未產生的善能產生,就是無漏(沒有煩惱)的正確道路,隨著萬事變化來保護善念,使善因而產生;(四)修斷,努力使已經產生的善繼續增長,就能修作正道,使善能繼續生長而自然斷除所有的惡。努力修行此四法就能斷除懈怠,所以稱為四正斷,修行者因而可斷除所有的惡。三、念力,修四念住,佛教徒集中心念於一點,防止雜念妄想生起,以得真理之四種方法,以此來獲得正念。四、定力,專心禪定以斷除情欲煩惱。五、慧力,觀悟四諦:苦、集、滅、道,成就解脫智慧,就可達解脫。因為五者都具有破除惡的能力,故以「五力」稱之。在實踐上,是由前者循序漸進至於後者。
近年來在「新世紀運動」或者「新興宗教」的影響下,念力不再只限於傳統佛教修行的範疇,逐漸擴展到一般人生活上。這些新興團體靈性導師的教導,借用心理分析自我心理實現的要點,強調人只需將自我被遮蔽的原本能力發展出來,自我心中所想之事,便能將之實現成真,這種強調個人潛能實現的教導,與當代社會中受到個人主義影響,有較好教育程度的中產階級的心理期待非常吻合,對這些人而言,自我實現的教導,一來跳脫傳統宗教的束縛,能有自己清楚瞭解所接受新的信仰;二來自己的能力能得以開發實現出來。(註)
何謂禱告?
禱告是指在敬拜中與上主的相交。信徒可以向有位格的上主禱告,因為上主的啟示指出,按著祂的形像來造的男女都可以與祂溝通。但因為人的罪惡中斷了上主與人之間的交通,唯獨通過上主滿有恩典的救贖工作,是透過與父一直保持著不間斷的禱告關係,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重建和更新相交的關係,人才有機會恢復與上主的溝通。上主應許要聽信徒符合他的旨意的禱告。何謂按著上主的旨意來禱告,意思就是以上主的道作信徒禱告的指引,使祂的旨意能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禱告也是用信心尋找上主的旨意,相信祂有能力在受造的宇宙中應允信徒的禱告。禱告並不是利用華麗詞句技巧來改變意識,乃是與活生生的上主對話。察覺上主的同在會影響禱告的回應。信徒為上帝的作為來讚美祂,誠願上主的名被尊為聖,讓祂的旨意得以成就。雖然上主的聖潔要求人須承認自己的罪,不過祂的恩典卻是邀請人為獲得赦免來祈求。信徒為了獲得人生的指導與救贖來祈求,首要前提須要尊上主為首位。當信眾為其他人及迷失的世界代求時,信徒和上主的關係就更為親密,信心與愛心也會因而更加深。因為禱告的基礎是建立在仰望上主上,因此信心是非常重要的要素。透過信心,信徒體驗禱告會因著耶穌的名而蒙垂聽。而在禱告中,信徒對上主的愛做出回應,把自己的生命獻上。對上主的愛之察覺和對祂計畫的了解,會催促信徒更迫切地為福音的廣傳和天國的早臨禱告,包括將來基督的再臨。因此禱告是需要有敬虔的態度和持久不懈怠按著祂的旨意來禱告的耐心。
雖然對於禱告的實踐、方法與形式,一直以來都有不同的看法,不過需避免的是,禱告的形式有可能被誤用,例如無謂的重複。還有另一類危險是盼望藉著隨意、無聲的禱告,進入神祕的境界,使自身獲得特殊的經驗或能力,而不是與父上主相交活出耶穌基督生命的生活。聖靈讓信徒在禱告中有說不出的喜樂,但禱告卻不是尋求入迷忘我之經驗的途徑,而是要讓上主得榮耀和喜樂。
從信眾修行或靈修的角度來看,焦點主要放在信眾如何藉由修行或靈修達到終極目標。佛教徒或潛能開發的人相信,在修行或導師的的指引下,自身可以靠著自己的努力達到信仰終極目標,而基督宗教則需依靠耶穌基督的救恩,才能有此機會,關鍵在於基督宗教認為不完全的人無法靠自己的努力達到自救的目標。相反地,佛教徒或潛能開發的人通過念力修行,希望達到最終的解脫,很明顯是靠自力修行來完成,與基督徒透過禱告祈求得救贖是截然不同的。
註:
參見Paul Heelas, The New Age Movement, London: Blackwell, 1996, Ch.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