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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當代的拿細耳人?

2025年8月7日

文∣陳致均╱高松基督長老教會牧師

持平而言,拿細耳人運動著重的精神對基督徒十分重要,就是分別為聖。但二分法的思維,拘泥於聖俗之分,卻忘記了在區分之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成為光和鹽,影響這個世界。

這幾年的台灣教會圈,興起一波拿細耳人運動,主要由台南活水教會發起,進而影響以華語教派為主之眾教會。由於近期我所牧養的教會有青年同工參加相關的培訓與聚會,並在三月廿九日至凱道參與大型特會——「為國禁食禱告會」,使我對拿細耳人運動有一些膚淺的觀察,也讓我思考什麼是這場運動的核心,以及若要在當代活出拿細耳人的精神,可以採取怎樣的實踐行動。

在舊約聖經中,有關拿細耳人的規例記載於民數記第六章,經文指明成為拿細耳人是一種誓願,亦即藉由遵守戒律,來達到相對聖潔的生命狀態。禁令大致可分為三項:蓄髮、禁吃葡萄及葡萄酒、禁止觸碰死屍。拿細耳人誓願並非終生,當期滿時,則需要藉由獻祭來完成誓願;其間若有破戒,也可以獻祭的方式來補救。

拿細耳的意思,動詞字根為分別、隔離之意,因此又稱為離俗人。根據陳煒仁〈在不同時代裡的離俗人(拿細耳人)〉一文指出,「分別」同時有負向與正向的意涵,負向指的是一個人從特定行為常模中分離出來,如剃髮、飲酒、接觸死屍;正向則指分別出來給上主,如自母腹中就獻給上主的參孫與撒母耳,以及民數記裡誓願將自己獻給上主一段時間的人。

人又何以成為拿細耳人,又為何要遵守這些禁令呢?

在聖經故事中,拿細耳人的起源,其實略具一絲利益交換的意味。例如聖經唯一明確定義之拿細耳人——參孫,其身分緣由是因母親不孕,上主親自啟示懷孕,附帶條件是要成為拿細耳人——上帝自行賦予的條件。至於廣義的拿細耳人聖經並無明說,但其行為舉止符合拿細耳人的特質或離俗人的普遍觀感,例如撒母耳,他的出生雖然和參孫頗為類似,但相反地其生育條件卻是由不孕的母親——哈拿主動提起:如果擁有子嗣,就將之歸給上帝,不用剃刀剃他的頭。

為何遵守這些禁令,詮釋的角度則大相逕庭

根據台北靈糧堂〈呼召拿細耳人的世代:使青年覺醒、台灣復興〉的報導,來自美國Contend Global禱告殿,同時也是近年來與活水教會密切合作的David Kim牧師,對拿細耳人禁令的詮釋如下:

1. 不喝酒、不吃葡萄做成的東西:拿細耳人願意為神遠離這些被允許的享樂,認定在神裡面有更高的享受,能使生命更豐盛。

2. 不剪頭髮,將長髮作為記號:拿細耳人在眾人之中,會因著長髮被辨別出來。台灣也要興起「大膽活出信仰」的世代。

3. 不靠近、不觸碰任何死屍:拿細耳人心裡的宣告是:「任何會損害我靈命、會影響我和神關係的事物,我不碰。」他們願意為神分別為聖,成為聖潔。

但校園出版之《舊約聖經背景詮釋》,則呈現出不同的面相:

1. 不喝酒、不吃葡萄製成的東西:不喝酒除了有放棄娛樂的意味,也因葡萄屬於迦南地盛產水果,且因當地發達的農業生產,而盛行具有崇拜農作收成的偶像崇拜,因此,食物的禁戒某種程度上成為拒絕拜偶像的實際行動。

2. 不剪頭髮,將長髮作為記號:按照初民的想法,頭髮(以及血)是人生命精華的主要表徵之一。故此感應法術經常以它為原料——類似於台灣民間信仰「紮草人」的習慣,習慣附上一束頭髮,以增強法力。在此,拒絕剪頭髮則有如彰顯出自己之與眾有別,而不與民間盛行的法術文化有份。

3. 不靠近、不觸碰任何死屍:意味著嚴格遵守律法關於潔淨的規定,由於拿細耳誓願的實質意涵是要將自己獻給上帝,因此在上帝面前,不可以讓自己處於禮儀上不潔淨的狀態,因此須比照祭司獻祭時的規格加以持守。

綜上所述,如果用聖經的定義看待當代拿細耳人運動,可能會有幾個觀點是需要注意的。

第一,由於拿細耳人誓願具有時間限制,那麼當代的拿細耳人運動,是否有它的運動期限呢?

第二,拿細耳人運動,是否也具有利益交換的色彩呢?例如在第一世紀的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的著作《猶太戰爭》記載,離俗人的誓約經常與處於疾病、身體不適而期待被治癒的狀態連結。當代的拿細耳人運動,又期待透過拿細耳人的實踐,為參與者帶來什麼?當教會復興、宣教熱潮延燒,這些人又將成為怎樣的樣貌,該往何處去?是更多的聚會與敬拜讚美?還是採取積極的入世實踐?

第三,拿細耳人的傳統,也和後來的宗教委身者如愛瑟尼人、教父時代的曠野修道人……等有關。綜觀基督教的歷史,其實不難發現,過一段時間或者每個時期,都會有禁慾、隱居運動的產生,這是不是拿細耳運動所堅持的呢?除此之外,什麼是聖?什麼是俗?如果我們要禁絕所有的世俗娛樂,那麼敬拜團演奏好聽的音樂、牧者的精彩演說、運動名人的見證,是否也都是一種娛樂呢?

我想,隱居應該不是當代運動的主張。David Kim曾說:「上帝讓拿細耳人分別出來,也要差派拿細耳人回到這個世界,去影響別人。」因此他們所謂的拿細耳人運動,勢必是要一群在生活習慣、生命光景分別為聖的人,進入這世界去傳揚福音。

乍看之下,似乎自行擴充了拿細耳人的內容。然而或許是資料稀缺之故,歷代對於拿細耳人的定義,其實比想像的還要寬鬆;在聖經裡面,只要和民數記禁令稍微沾上邊的人,都曾經被說是廣義的拿細耳人。例如施洗約翰,他只吃蝗蟲野蜜,不喝酒,又住在曠野,符合人們對於離俗者隱士的想像。例如耶穌,在路加福音廿二章18節,祂曾說:「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等上帝的國來到。」在寬鬆定義下,不吃葡萄就等同於和離俗人沾上邊,再加上耶穌的一生給人一種遺世獨立的況味,因此包含初代教父和改革宗的加爾文,都曾說耶穌是拿細耳人。但一般來說,不太會重視這個身分,畢竟這只是一種解釋,且聖經中並沒有出現。

因此當代的拿細耳人運動,顯然延續了此般寬鬆的定義,依照時代處境的需要而加以改變,如陳煒仁指出:「……離俗人傳統之美卻在於允許彈性與個人自由的詮釋,甚至允許原有的行為規範與外部文化交融,例如不限於基本的遠離葡萄酒、不剃髮、不參與喪禮,或在聖殿獻特定的祭品等等。雖然不同的學者基於個人研究旨趣,提供了各樣觀點以理解離俗人所扮演的角色,例如平信徒祭司、苦修者、獻髮者等等;這些觀點都為其時代與脈絡服務,每個角色也都有其意義,沒有哪一個優於另一個。……『宗教委身者』則是綜觀所有觀點之後的最佳理解。」

持平而言,拿細耳人運動著重的精神對基督徒十分重要,就是分別為聖。如同「離俗人」的意思,也有「為聖」、「冠冕」的意涵,其中「冠冕」則與大祭司頭上「冠冕」同字。因此對我而言,若延續寬鬆的定義方式,我認為這其實符合改革宗萬民皆祭司的精神,提醒我們在嘗試實踐成為當代拿細耳人的同時,不應忘記我們也是當代的祭司,是神人之間的中保,甚至要學習成為撒母耳,成為當代的先知,繼承先知的傳統,與人民站在一起,在歷史的節點發出曠野之聲。

只是參孫的故事也給我們一個提醒,那就是我們沒有辦法靠自己成為拿細耳人遵守規定。因為諷刺的是,聖經中唯一正港拿細耳人的故事,竟然是一齣搞笑劇,彷彿在告訴讀者:靠著自己完成拿細耳人誓願是行不通的。如同曾思瀚《士師記的刻畫研究:領袖、女性與家庭的故事》中指出,參孫貴為士師界最強壯的男人,但卻荒謬地刻意違背所有禁令,玩弄他史無前例的恩賜,他對以色列人唯一貢獻,反而是死亡,因他殉死殺敵。士師記的論調,彷彿在諷諭任何靠自己的決心、能力、恩賜所欲達到的崇高宗教境界,若非在得救的基礎下靠著聖靈追求成聖,只會以悲慘的失敗收場。

除此之外,耶穌的廣義拿細耳人身分也給我們新的看見,那就是分別為聖並非自命清高,看自己比其他人厲害。耶穌被視為當代的離俗人,但卻不禁食、不禁酒,更主動接觸不潔之人,和稅吏、罪人在一起,並觸碰死屍使其復活。其實耶穌的作為就告訴了我們,比起成為狹義或廣義的拿細耳人,跟隨祂的腳步才是最重要的。因為祂與弱勢者站在一起,用生命去影響周遭的人;祂雖然進入這個破碎的世界,但卻又完全地分別為聖。在聖經之中,拿細耳人雖然是個完美的設定,但它的紀錄有限,內容也有待商榷;但耶穌的生命卻整合了一切,似乎告訴我們,比起成為拿細耳人,成為基督徒其實就已足夠,也更具有挑戰。反而成為拿細耳人,有的時候卻給了我們二分法的思維,拘泥於聖俗之分,卻忘記了在區分之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成為光和鹽,影響這個世界。

對我而言,當代的拿細耳人運動所著重的青年復興,比起人數很多、熱情投入的復興感,更應著重生命的悔改、與上帝關係的恢復、生命的持續成長與改變,從醉生夢死、苟且偷安的狀態,被分別出來歸回上帝;也勇於面對這充滿威脅和破碎的世界,採取行動去對抗霸權的威脅,以及說謊者的引誘。由此觀之,如果我們自稱為先知、祭司、拿細耳人,我們不會對台灣的現況處境視而不見、閉口不言、裹足不前。

分別,不僅是從常態中分別,更應當靠近上帝。

分別,是在世俗的墮落之外,與道成肉身的耶穌所在之處,有神聖的交會。

分別,使我們走進教會之內,也受差遣走出教會。

參考資料:

1. 陳煒仁,〈在不同時代裡的離俗人(拿細耳人)〉,《新使者雜誌》193期。

2. 林怡君、莊依軒,〈呼召拿細耳人的世代:使青年覺醒、台灣復興〉,網站:台北靈糧堂。

3. 華爾頓、麥修斯、夏瓦拉斯,《舊約聖經背景註釋》,校園出版社。

4. 曾思瀚,《士師記的刻畫研究:領袖、女性與家庭的故事》,基道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