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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師也是「信徒」嗎?——兼論牧師在上帝國度中的角色

長老宗的所有信徒理當有機會參與教會聖工的服事及宣教的活動,可惜的是,「萬民皆祭司」的偉大理想在改革運動之後,逐漸與現實環境妥協…

2009年4月8日
作者︱張仁和 (台南博愛教會牧師) 

長老宗的所有信徒理當有機會參與教會聖工的服事及宣教的活動,可惜的是,「萬民皆祭司」的偉大理想在改革運動之後,逐漸與現實環境妥協…

牧師也是「信徒」嗎?從本質上來說,答案是肯定的!因為,沒有人天生下來就是「牧師」。也許有人從小就立志要當牧師,也有人是在自己後來人生中途轉換「跑道」,決志要做上帝的僕人,無論原因是出自先天神秘體驗之下,自己受感動的「聖召」;或者是後天成長過程中,受親朋好友的鼓勵與影響;又或者是本人無意願,被父母「強迫」奉獻給上帝當僕人,當牧師成為正式的神職人員以前,在教會的團契生活中,他的身份與角色就是一般所謂的「信徒」,甚至在成為牧師之後,牧師的信徒身份與角色,本質上並不隨著稱謂與頭銜的不同而有所改變。因為信徒在聖經中的意思就是指「上帝的子民」,亦即是受上帝揀選而信靠上帝的人。倘若世間有某種人當了牧師之後就不再相信上帝,那麼我們或可說牧師不是「信徒」,問題是,這樣一個不相信上帝的牧師,還能被視為是「牧師」嗎?

從宗教改革運動所揭櫫的「信徒皆祭司」的理念來看,既然所有信徒全都是「祭司」,也就是一般教會中所謂的神職人員,那麼,牧師也是「信徒」嗎?答案應該是毫無疑問的事情。然而,為何我們對於此一明顯的道理,還要多此一舉地反覆討論呢?究其原因可能要從教會的實際生活中,牧師與信徒的互動、體制的運作與決策、宣教活動的服事與分工等層面來深思這個問題。

台灣教會文化賦予牧者無上尊崇

首先,就牧師與信徒在教會生活互動的情形來看,台灣教會的信徒與牧師在應對之間,多少仍存有彼此地位與身份上的差異。以筆者個人的經驗和觀察而言,此種差異或者是因為過去歷史文化上,普羅大眾對於專業人員,尤其是醫「師」、老「師」、牧「師」等權威人士,給予超乎常理的尊重與敬意。在中國儒家文化的倫常教導中,極端地崇敬「君、親、師」在家庭與社會中的優越地位,影響一般人民把君王、親長、老師連結成「三位一體」的領袖人物,視其有如神明般的偉大,他們的身份與威嚴,當然不是一般人民可等而視之。再者,早期台灣社會於日本統治時代,對於醫師從事治療病患、解除病痛的專業工作給予極高的評價,進而對於象徵醫師地位與尊嚴的白袍,難免也存在著非必要的敬畏。同樣的情形或許也發生在牧師於牧會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之上,他們經常穿著的黑色牧師服與聖袍,更帶給一般信徒權威與尊嚴的觀感。

在此種觀念文化與傳統教育之下,無論是牧師本身或者教會中的一般信徒,自然無法把牧師的角色,以一般的信徒身份來對待。以筆者的牧師生活來說,在踏入台灣教會牧職生涯之前,曾有過一段時間在英國當地教會協助服事,深深感受到英國教會在信徒與牧師之間的互動上,已不再像台灣早期教會所表現出對牧師無上的尊崇,反而在相處上會比較強調彼此是互為「伙伴」(partner)與朋友的關係,牧師與信徒之間在身份與地位上的尊卑高下之別並不那麼明顯。然而,當筆者回到台灣,初次牧會時,雖然自己的牧師角色及與信徒的互動過程,和在英國時並沒有太大的差別,卻明顯感受到台灣教會的信徒對於牧者的職分有超越輩份的敬重。儘管教會中有不少信徒的年紀都可以當筆者的祖父母,但是他們所給予牧師的敬重卻是異於長輩和晚輩之間的常理,這從他們遇見牧者時打招呼、請安,或者共乘汽車與聚餐時,一定把最尊貴的位子讓給牧師,令我身為一個晚輩的「信徒」卻是牧師者很難為情,也難怪我們要問:牧師也是「信徒」嗎?

就教會的體制運作與宣教活動的分工服事來說,自從宗教改革運動以來,馬丁‧路德重新詮釋聖經的教導(〈出埃及記〉19:5~6;〈彼得前書〉2:9),強調「信徒皆祭司」(priesthood of all believers)和「天職」(vocation)的理念,打破天主教會中獨尊神職人員的階級心態與迷思,教導信徒以「平民化」的標準來對待神職人員,並且將信徒在一般社會領域裡的正當職業予以「神聖化」。(註1) 在此種革命性的運動風潮之下,掃除了過往盛行於中世紀的聖俗領域二元觀,及神職人員與一般信徒身份地位的尊卑分別。

權力失衡造成牧職掛帥

當代宗教改革人士中的加爾文,秉持改教運動的理念,強調上帝絕對的主權、聖經是唯一的權威、萬民皆祭司,在日內瓦開創改革宗教會的體制,奠立了「長老治會」的方式,將長老區分為「教誨」與「治理」長老,前者即今之神職人員(牧師),職司上帝話語的教導與牧靈的事工,後者則為一般信徒經過選舉選出的代表,處理堂會行政庶務並反應民情。長老宗教會即由上述兩者共同組成教會的小會來運作教會組織與行政系統,並且從小會、中會至總會的議會運作上,都規定必須由此兩種身份之長老共同組成議會,來執行教會在宣教活動、牧養事工上的重大決策。

在此原則與體制運作之下,長老宗的所有信徒理當有機會參與教會聖工的服事及宣教的活動,可惜的是,「萬民皆祭司」的偉大理想在改革運動之後,逐漸與現實環境妥協,教誨長老(牧師)佔據中總議會成員多數的比例,發展出各式各樣的「教會職分」(church offices),使得治理長老在議會運作上愈形弱勢,在此種權力失衡下演變的結果,就造成現今「牧職掛帥」的特異現象,於是一般信徒在教會服事的參與上,也就被迫更加退居幕後,牧師與信徒之間不對等的狀態因而也愈來愈涇渭分明,要說牧師也是「信徒」,實在不是一件易事。

然而,透過聖經的教導重新了解「信徒皆祭司」的理念,探索信徒在教會宣教活動中的服事與牧師在上帝國度中的角色,如〈以弗所書〉4:11~12節所記載:「…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友船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和合本中譯) 我們可以知道,上帝呼召他所有的子民(基督徒社群,亦即教會)去做一切的事工,關鍵就在於「成全聖徒」與「各盡其職」。其中「職」字的原文是diakonia,英文譯作ministry,廣義指的是「服事」或一切服務的總稱;狹義則指聖工與聖職。

成全信徒 各盡其職

倘若我們把「聖徒」與「聖職」分開來看,如此聖職便是指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或教師「各盡其職」。但是,如果將「成全聖徒」與「各盡其職」連結起來解釋,那就是「成全聖徒,盡其聖職」。這樣的解釋就把聖職歸還給聖徒。因此,無論是使徒、先知、牧師或教師乃是上帝賜給教會的禮物,他們的工作和使命是為了成全信徒,實現其聖職。(註2)

從上述的理解,可以發現,「信徒皆祭司」的意義,存在著信徒彼此之間互相成為對方的「祭司」之涵義,協助裝備雙方在教會服事生活中的參與,以建造上帝國的宣教事工。雖然牧師在現今教會的牧會生涯中,仍免不了被賦予宣講上帝話語的重任,以教導信徒了解自己在上帝國度的角色,並且努力實現上帝所呼召的天職。但是這並不意味牧師在上帝國度中,具有高於一般信徒的地位與權威的角色,反倒是應該謙卑反省,自己不過也是「信徒」,只是上帝使用的器皿,用來協助裝備他人,也被他人的服事所裝備,在邁向上帝國度的旅程中,牧師與信徒彼此應該如同伙伴與朋友一般,分享各自從上帝那兒所領受的不同使命與能力,好讓所有上帝的子民,甚至是地上的萬民,都能因而領受上帝的祝福。

附註

  1. 鄭仰恩,〈歷史中的平信徒運動〉,《新使者雜誌》第54期,1999.10,頁5~9。
  2. 俞繼斌,〈信徒皆祭司教義對今日教會之意義及挑戰〉,轉載自網路http://www.pcchong.net/Ephesians/Ephesians18_1.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