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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未信者「傳福音」?
2007年12月10日

作者︱張仁和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

很多教會和基督徒的宣教方式常常是建立在對他宗教文化與民間信仰者的全盤否定上,這種方式容易造成他人對「福音」產生反感。

很多教會和基督徒的宣教方式常常是建立在對他宗教文化與民間信仰者的全盤否定上,這種方式容易造成他人對「福音」產生反感。

身為基督徒,你是否曾向未信者「傳福音」?為什麼我們非要說服教會外的人也信仰耶穌?面對多元宗教、文化的台灣社會,基督徒社群(教會)所傳揚的信息,真的是福音本身嗎?我們要如何對那些生活在台灣社會的不同信仰者傳揚自己所領受的福音呢?究竟聖經中所說的福音是什麼?

如何理解上帝主權的實現

聖經記載,當耶穌開始傳道生涯時說:「時機成熟了,上帝的國快實現了!你們要悔改,信從福音。」(可1:15),由此我們可以很清楚主耶穌基督的福音,就是上帝國實現的福音。

實現上帝國,或說上帝主權的實現,是耶穌一生所宣揚的好消息。耶穌的生活與服事、事工與教導,甚至他的死與復活,在在彰顯這樣的信息:「主的靈臨到我,因為他揀選了我,要我向貧窮人傳佳音。他差遣我宣告:被擄的,得釋放;失明的,得光明;受欺壓的,得自由;並宣告主拯救他子民的恩年。」(路4:18~19)。耶穌基督宣揚這樣的福音,用他全部的生命實現上帝國臨到全世界與人類的好消息,這可說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當然也應該是基督徒社群和個人傳揚福音的主要內容。然而,我們果真據此在多元信仰的台灣社會中,向為數眾多的非基督徒傳佈這樣的福音?

事實上,從目前基督徒傳福音的內容和教會的宣教事工來看,傳福音的首要目標不外是帶領人皈信耶穌,把未信基督者說服改教,進而強調教會人數的增長,植堂的開拓,就是基督徒社群對外宣教的使命。像這樣對傳福音的理解,或許是深受聖經裡記載的「大使命」所影響,將未信者的悔改、受洗、信耶穌、參與敬拜上帝的團契,作為教會和基督徒領受復活的耶穌在離世升天前所託付的命令:「所以,你們要去,使萬國萬民都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並且教導他們遵守我所給你們的一切命令。」(太28:19~20a)。

問題是,在傳福音的過程中,我們果真帶領人遵守耶穌「一切」的教導?如果耶穌一生的故事與教導,完全是以上帝國實現的好消息為中心,而非僅僅是個人的靈魂得救、死後獲得永生、教會的人數與教勢的成長;同時也在使人類的生活從各種壓制中得自由與解放,充滿上帝的慈愛及憐憫,在衝突不安的社會結構中,成就人與人之間的和睦與平安,充滿上帝的公義及良善。那麼,我們不得不捫心自問自己是否遵守耶穌所教導的「一切」?倘若在謙卑自省以後,連基督徒也無法徹底遵守耶穌的一切教導,我們又豈能單單要求未信者參與這樣的「大使命」?需要「悔改重生」的,難道不是我們這群自稱基督徒所組成的團體?

傳福音不該否定其他宗教

在多元宗教文化的台灣社會中,「傳福音」有一個更嚴重的問題,就是很多教會和基督徒勸人改教皈信耶穌基督的宣教方式,常常是建立在對他宗教文化與民間信仰者的全盤否定上,導致未信者的心靈與道德被冒犯,以至於對「福音」產生反感。當信仰耶穌基督的群體以排斥不同宗教、貶低傳統文化的方式來傳揚福音時,其心態上很難避免把上帝救贖的能力侷限在教會內,這種心態也連帶將教會以外的社會文化與宗教,完全棄絕在上帝創造萬有的信仰之外。然而,耶穌基督拯救人的福音,上帝國實現在人間的大好消息,能夠被侷限在教會內,而不臨在於那些看似與基督徒社群無關的團體中嗎?

誠然,文化與宗教並非全然完美,但試問哪一個宗教文化的靈性是百分之百完善的呢?在基督教會裡不也發生許多違背上帝心意的事情嗎?看看十字軍東征、異端裁判所的悲劇,想想台灣一九九五年閏八月,教會信徒預言災難所造成的亂象與移民潮的恐慌,基督徒如何能大言不慚地藉著否定他宗教的不完美,來證明基督教信仰的可靠和真實呢?

假設我吃了某顆西瓜之後覺得很甜,所以介紹他人也來吃這顆西瓜,我只能說這瓜有多甜,卻不能也不應該將這顆瓜的甘甜,建立在其他西瓜都不甜的基礎上。否則,就是無禮傲慢了。如果基督教的信仰是生命的全然委身,那麼,我們為何要藉由否定其他宗教文化來肯定自己所信為真呢?一個只能用否定他人信仰來肯定自己信仰的人,或許正反映出無法把握自己信仰的真正意涵。

倘若上帝的靈不僅臨在於基督徒社群內,也以我們全然未知的方式在教會以外進行他的救贖事工,那麼,有人或許會問,這樣基督徒還需向未信者「傳福音」嗎?答案是肯定的!只不過我們必須深思福音對於台灣社會眾多不同信仰者的意義是什麼。而唯有當我們以「分享」、「見證」的言語和行為來取代「傳福音」的高傲心態,將在耶穌基督裡對上帝的認識和得救的經驗與他人分享,用全部的生命見證上帝國的慈愛、憐憫、公義和良善如何臨到生活中各個領域時,上帝國福音的意義才能被正確地傳達,也才能感動那些與我們不同信仰的朋友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