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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構富有動力且整全的宣教典範

2008年8月10日

作者︱鄭仰恩 (台灣神學院學術副院長)

今天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所遇到一個很大的挑戰在於,大家都習慣於靜態的、內向的思考,如果我們的教會無法有一種勇敢邁向不可知領域的動機的話,用什麼宣教策略可能都沒有用。

我這幾年對範型轉移或是典範轉移有一點研究,上學期在臺灣神學院也有開「教會歷史中的範型轉移」的課。範型轉換的概念是要指出:舊的範型已經行不通了。事實上,範型轉換是一個時代精神與世界觀的重新建構的過程,活在中世紀的人以為用中世紀那套想法或神學就可以繼續做基督徒或繼續用來宣教,但是後來發現行不通,因為時代在變,世界也在改變,在這種情形之下,教會就開始形塑一個新的典範,那樣的典範可以幫助當時的教會在新的時代回應挑戰。因此,我認為範型轉換的概念對我們來說是相當有幫助的。宋牧師的分享也是針對這一點出發的。為什麼今天長老教會,或者其實不只是長老教會,而是整個台灣的基督教會無法在宣教上有所突破?他語重心長地提醒我們,是否因為舊的範型已經行不通了?也就是「走錯了方向」?事實上,如果我們還是以舊的方法來面對新時代的挑戰的話,那真的是走錯了,我個人覺得這樣的提醒是非常重要的,值得我們好好思考。

宣教的問題不在於本質而在於動機

在進入對宋牧師所提出的兩個範型轉移的討論之前,我要先提出一個前提的建議。我認為有時候宣教的問題不在於本質,而在於動機。我們的教會遭遇一個很大的問題,即其會友多由中產階級所組成,而大部分中產階級的教會所型塑出來的基督徒是一種習慣舒服地坐在自己教堂的座椅上的基督徒。也就是說,在心態上、動機上是一種內向的,習慣很自在地活在自己覺得舒適的位置上(comfortable zone)。

近代宣教學者David J. Bosch對宣教下一個簡單的定義:宣教是什麼?宣教就是願意跨越你所感到安逸舒適的領域的邊界,走出去,願意邁向一個不可知的挑戰的可能性。因此,我認為在我們還沒有談宣教的本質以前,可能必須先思考這個宣教的動機問題。其實今天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所遇到一個很大的挑戰在於,大家都習慣於靜態的、內向的思考,所以如果我們的教會無法有一種新的動機或心態,即一種我們就是要勇敢地邁出去、邁向一個不可知的領域的動機,如果沒有這種動機的話,那麼,用什麼方法可能都沒有用。宋牧師也有提到這點,只有講沒有做是走不出去的。


接下來,再來看這兩個對範型轉移的建議。我個人覺得宋牧師所提的兩個建議是非常適切的。從大使命到大誡命,差別在哪裡?

大使命代表著教會中心的福音觀

當初《馬太福音》的作者將大使命放在整卷書的結尾,代表了初代教會的一種教會中心的福音觀,所以其思考可能是在於,如何讓更多人成為基督的門徒,成為門徒本身就代表著一種宣教模式,這當然是可以理解的,不過問題就在於,它成為一種把人拉來教會的模式,似乎以為只要把人帶到教會裡來就是宣教。在這種宣教模式下,教會變成了中心。然而,今天我們的時代是個人主義盛行的時代,加上上述中產階級的信仰型態使信仰變成了一種隱私(privacy),信仰與世界、公共生活脫節,成為個人內在心靈的事情,在把別人拉到教會來一種「拯救靈魂」的宣教觀。從19世紀到20世紀主流福音派的宣教觀,常常主張說,世界是一條將要沉沒的船,因此,我們要多救一點人,要想辦法去拯救靈魂,這種宣教觀很自然是從「大使命」這個概念發展出來的。宋牧師便是針對這一點,提醒我們說,若是從大誡命出發的話,就有可能進行一種轉移。從大誡命出發意味著要去實踐你的信仰,而不是將人拉到教會裡面,其間的關鍵在於,我如何實行上帝的旨意,如何去疼惜人,如何藉著愛來見證信仰、落實信仰。這是他所提出的第一個關於範型轉移的定義。此一關於典範轉移的建議比較容易傳達,也較容易教導信徒,是一個簡要且較能獲致結果的過程。

創造與拯救的一致性

第二個建議的部份就比較具有神學性,也需要更多的詮釋,才比較容易被理解。即如何從一種以拯救為主軸的宣教觀轉回以創造為主軸的宣教觀,在此,我嘗試加以詮釋,希望能幫助大家了解。如宋牧師所言,關於創造的概念,其基本前提是上帝創造世界,而這個創造本身具有美善的價值,且有上帝的靈的力量在其中。創造原本是美好的,創造的過程並非從無中生有,而是從黑暗、混沌轉變成秩序與光明,上帝所賜予人的生活是有意義、有光明,其中有秩序(order)。然而,透過聖經,我們卻可以看出,從《創世紀》接下來的發展卻是將創造的過程逆轉,人的罪使得秩序又變成混沌,讓原本光明的世界又轉為黑暗,讓上帝原來美善力量的展現被扭曲為人的自我中心。所以,創造原本是美好,但罪把創造扭曲了,讓所創造的變成罪惡、黑暗、混沌。從這個角度來看,拯救就是一個新創造(new creation)或是再創造(re-creation)的過程。事實上,改革宗的神學是可以與這樣的神學結合的。加爾文相當關心秩序的問題,所以他常提到,人的歷史就是罪惡的歷史,此罪惡的歷史即是扭曲秩序、破壞秩序的歷史。因此,如果我們能夠活在上帝所賜予我們的秩序中,就是活在上帝的拯救中。加爾文分析人性時提到,當初上帝創造的亞當,那個最原初的人乃是一個整全的人,他有理智、情感,也有被理智所規範的意志,他還知道自己受造於上帝。可惜罪讓他的整全性(integrity)被破壞了,而由耶穌基督所顯明的新人性(new humanity)則讓我們可以得知人性原本應有的整全性。任何人在基督裡,便成為新造的人,也就是恢復原初上帝創造時的美好本性。加爾文認為,只要人有足夠的意志按照這樣的本性來生活,就能獲致永生。

創造的神學與拯救的神學之間是有一致性的,原初上帝所造的人性是美善的,但卻被罪扭曲了。什麼是拯救?拯救就是獲得一個重新創造的人性,保羅也用這個字︰「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我認為這點非常值得我們思考,特別是當我們將拯救與創造對比時常會發現,拯救很容易會落入「個人的拯救」的概念,談到「拯救」,就是我個人如何獲得拯救,但是如果我們將拯救的概念與創造連結,「新創造」就不會只是個人的,「新創造」所代表的是新的社會、新的人性,亦即上帝所創造的一個新的宇宙秩序。所以今日如果我們從創造重新來看宣教的話,宣教就不會只是關心個人靈魂是否獲救,而是會去關心社會的改造,用長老教會最近接納並重新改寫的世界傳道會(CWM)的宣教觀來看,宣教除了宣揚之外,還應該包括教育、愛心服務、社會改造、關心受造界(生態),最後還包括福音與文化的對話,這樣的一個整全的宣教觀。從創造的觀念來看,這是非常有意義的。

社會分析及批判性思考的必要性

對於宋牧師所提出的範型轉移,個人在認同之餘,也有一些建議。關於愛的大誡命,就其宏觀的角度來看,雖然很好,但是,所有的基督徒都在講「愛」,都在詮釋「愛」,主流教會講愛,福音派講愛,保守派也講「愛」,究竟「愛」是什麼意思?在這個時代要怎麼去愛?當代神學方法論相當強調,在任何信仰實踐之前,一定要對自己所處的社會實況具有分析的能力,具有一種批判性的思考。我們既然活在這個時代,就必須要知道世界的問題在哪裡,要知道在何處實踐愛?要知道這一切,就必須具備一種社會分析的能力。基督徒不能再像剛才宋牧師所說,我沒有用電腦,你寄e-mail給我沒用,我收不到。身為現代人的我們,不能再用那種摩登原始人的思考,也就是,我們不能再有藉口說:「我不知道。」正如當代南非神學家Allan Boesak的書《向無知說再見》(Farewell to Innocence)所主張:今日身為基督徒,我們不能再天真無知,再說:「這個世界怎麼會這樣?」到南非去,還說:「原來南非有種族隔離制度,我怎麼都不知道?」所以,基督徒要怎麼去愛?要如何實踐愛的大誡命?我想,我們要學習一種批判性的思考與社會分析的能力,唯有如此,我們才能共同尋求建立一種新的宣教典範。如何實踐愛的大誡命與認識這個世界的問題及其需求是密切相關的。

最後,我想台灣教會確實需要在宣教觀上進行深刻的反省,以期建立一個更整全的宣教或信仰見證模式。馬太福音所指明的「大使命」範型並非不對或不好,但它僅是宣教模式的一環。我們若將多元豐富的聖經內涵和信仰傳統僅僅簡化為「領人信主」或「搶救靈魂」,那將會是對基督教信仰的大誤解。宣教學者David J. Bosch所著《更新變化的宣教》(Transforming Mission)一書早已成為普世神學教育的主要教科書,書中列出十多種的宣教模式,也指明在教會歷史中宣教典範的不斷轉移。宋泉盛牧師所著《基督教宣教的重建》(Christian Mission in Reconstruction)一書則是從亞洲神學的觀點對西方宣教範型提出挑戰與再思,都值得參考。近年來,許多台灣教會的牧長和基督徒熱衷靈恩特會和大型佈道會,甚至一廂情願且不切實際地高舉「全台歸主」的宣教口號,卻忽視基本的聖經研讀和信仰造就的功課,也不重視在具體社會生活實況裡的信仰實踐和見證,值得憂心。「大誡命」的範型提醒我們,即使台灣基督徒必須長遠扮演「少數人」的角色,我們仍然能為基督信仰的社會實踐與本土見證奮力不懈!

但願台灣眾教會和基督徒都能積極培養宣教意識,並在台灣處境裡辨認「時代的徵兆」(sign of the time),最重要的是,勇敢的跨出腳步,邁向未知的信仰旅程!

原文來自:第 107 期 (2008/8) 傳教或傳愛? (32-3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