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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PCT人權宣言〉到解嚴

2017年8月9日

作者︱王昭文 (新使者執行總編輯)

「新而獨立」的理想引領教會投入前所未有的公共事務參與模式。

1970年代的長老教會三宣言

1970年代的台灣,中華民國被逐出聯合國、接著邦交國逐一斷交殆盡,連最親密的朋友美國也在1978年宣布斷交,台灣越來越被國際孤立。在這種局勢下,台灣人都感到焦慮不安。當時在國民黨一黨獨大的威權統治下,反對黨尚未形成,民間很難有異議之聲,更沒有足以代表人民心聲的團體對國際發聲。與國外有較多聯繫、容易被國際社會接納的教會團體,於是成了人民心聲的發送管道。

針對中華民國被迫放棄聯合國席位、美國開始與中共建立關係危機,台灣該如何自保?在1971年底,長老教會發表了〈對國是的聲明與建議〉,以基督信仰為基礎,申明基於人權立場,反對任何勢力出賣台灣,並強調台灣住民有權決定台灣的命運。在對國內的建議上,具體提出政治革新的訴求,呼籲中央民意代表全面改選。

1975年長老教會再發表〈我們的呼籲〉,內容分為兩部份,一是向政府的建議,一是向教會呼籲。向政府建議的部份,包括:維護憲法所賦予人民宗教信仰之自由、突破外交困境、建立政府與教會間之互信互賴、促進居住在台灣人民的和諧與團結、保障人民的安全與福利。對教會的呼籲方面,包括:發揚誠實與公義之精神、促進教會內部團結及堅守教會立場、謀求教會的自立與自主、建立與全世界教會密切的關係、關心社會的公義問題與世界問題。

1977年8月,美國準備與中國「關係正常化」而派國務卿訪問中國前夕,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擔憂台灣將陷入被中國併吞的危險,因此發表〈人權宣言〉,對象為「美國卡特總統、有關國家及全世界教會」,內容提到:「 我們要求卡特總統繼續本著人權道義之精神,在與中共關係正常化時,堅持『保全台灣人民的安全、獨立與自由』。面臨中共企圖併吞台灣之際,基於我們的信仰及聯合國人權宣言,我們堅決主張:『台灣的將來應由台灣一千七百萬住民決定。』為達成台灣人民獨立及自由的願望,我們促請政府於此國際情勢危急之際,面對現實,採取有效措施,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

這篇宣言明確提出台灣前途自決的主張,並出現「新而獨立」的字眼,嚴重觸犯當時的政治禁忌,遭到打壓圍勦,開始有人將長老教會與台獨勢力畫上等號。「新而獨 立」這個詞從此成為長老教會的印記,長老教會頂著它參與台灣民主化的歷程,「關心政治、主張台獨」成為社會大眾對長老教會最鮮明的印象。

民主改革與台灣認同

1970年代的台灣民主運動 (黨外運動),由書生論政與地方選舉結合,在對抗國民黨政權時,「民主化」與「本土化」成為相輔相成的目標,因為國民黨政權在台灣不僅是壓抑民主化的威權政體,也帶有外來殖民統治的色彩。身為外來政權的國民黨,最怕的就是不能控制本地社會,因此在教育中灌輸大中國意識,打壓台灣認同。在當時的統治集團眼中,「台灣」比「民主」更為禁忌,因為「民主」至少還是這個「反共政權」對外宣稱的價值,台灣認同卻可能引發排斥外來政權的效應。在政府強力教育下,有些人連提到「台灣」兩字都覺得不安。當時部份長老教會人士在政治意識上與推動民主運動的黨外人士有相當類似之處,但在黨外運動仍迴避台灣認同議題時,長老教會勇敢踏出了第一步,將民主改革與台灣前途結合在一起 。

根據1978年4月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對〈人權宣言〉的 進一步澄清解釋,長老教會當時所主張的並非推翻中華民國體制的台灣獨立,而是溫和地促請政府實踐民主自由與法治的理想、時時革新改造社會,並爭取國際地位。也就是說,〈人權宣言〉並不等於台灣獨立宣言,而是主張透過民主政治確保台灣公民基本權益。但事實上,「新而獨立」這幾個字的意象,越來越成為一個政治運動的目標,也在教會中形成新的神學進路。

美麗島事件的效應

1970年代中期,台灣經濟條件改善、知識提升,不少人對國民黨的一黨專政日益反感,於是透過參與選舉和辦雜誌,形成推動民主化的「黨外運動」。當時各種政論刊物中,《美麗島》雜誌的內容和組織方式較激進,聚集了相當多有改革意識的人。1979年12月10日傍晚,「美麗島雜誌社」在高雄發動一場遊行,紀念世界人權日,越聚越多的群眾在憲警重重包圍下遭到「未暴先鎮」,引發暴力衝突,可說是自1947年228事件後規模最大的官民衝突事件,被稱為「美麗島事件」或「高雄事件」。

「美麗島事件」是1970年代黨外民主運動的一個高峰,當時的國民黨政府藉機清算黨外人士、打壓民主運動,又利用施明德藏匿案將清算範圍擴張到長老教會,逮捕高俊明牧師等人,但後續發展並未像「二二八事件」、「雷震案」那樣造成寒蟬效應,令反抗運動沉寂,反而成了黨外運動進一步發展的契機。

當時的台灣社會已逐漸自由化,國民黨的意識型態不能完全控制人民。全島大逮捕引起人民的恐慌憤怒,接著1980年2月28日,林義雄家在審判期間發生滅門血案,其母親及兩位幼女慘遭殺害,長女重傷,引發極大的同情。 美麗島事件因為受到各界高度關注,在國內外壓力下政府不得不將軍事審判公開,涉案人的政治主張透過法庭陳述而在媒體上呈現,爭取到更多的支持者和同情者,讓許多人發現政府的宣傳和事實有很大差距。此外,涉嫌協助藏匿施明德的長老教會總幹事高俊明牧師,在國際間有很高的聲望以及「義人」形象,因他的涉案也引起國際對台灣人權問題的高度關注。

1980年代初期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因著美麗島的苦難而成為一個彼此連絡的堅強代禱網。《臺灣教會公報》刊出政治受難者的獄中書信、報導受難者與家屬的狀況,發出代禱的呼籲,也將各地的聯禱會的情況,以及國內外的問候、代禱信刊登出來。透過這樣的傳播管道,教會內的共識增加了,在迫害中勇敢團結。

人民爭取來的解嚴

1986年起,台灣社會許多禁忌漸被突破,一時之間各種社會力湧現,各種主題的群眾抗議、示威、請願、自力救濟、街頭遊行等,層出不窮。原本被嚴厲禁止的社會運動:勞工運動、學生運動、環保運動、婦女運動、消費者權益運動、老兵返鄉運動……等等,紛紛動了起來。其中,鄭南榕所發起的「 五一九綠色行動」開啟長達半年的黨外街頭運動,最主要的訴求就是解嚴。

黨外勢力的持續擴大, 在黨禁解除和解除戒嚴之前,黨外人士搶先在1986年9月宣佈成立「民主進步黨」。蔣經國政府對此違反戒嚴令的政黨則採取既不承認也不取締的態度。事實上,此時戒嚴令已經開始解凍。1987年7月總統正式發布解除戒嚴的命令。

解嚴,讓台灣向民主化邁進關鍵性的一步,不過代替「戒嚴法」的「國家安全法」仍然嚴格限制思想及言論的自由。直到1990年代初「廢除刑法一百條運」動促成修法,才讓白色恐怖真正落幕。

這些運動當中,常有長老教會的旗幟昂揚,長老教會的牧師信徒參與。人權宣言之後,「新而獨立」的理想引領教會投入前所未有的公共事務參與模式,帶出根植基督教信仰的人權關懷行動。

教會作為關懷二二八的先鋒

長老教會的二二八關懷行動,是在整個民主運動的脈絡中,與台灣意識強烈的人士一起推動的。1987年陳永興和鄭南榕率先成立「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立下的宗旨是:「紀念二二八事件,促成公佈真相、平反冤屈,並訂立2月28日為和平日」。 教會人士為二二八平反走上街頭,不久後《臺灣教會公報》因為刊登二二八相關文章而遭扣押,又再引起許多牧師上街頭。

1989年,全國第一座二二八紀念碑在嘉義市建立。籌備過程充滿政治壓力,連做板模都沒有人敢提供地方,是由嘉義西門教會提供場地,並由教會人士經營的營造廠承包工程。 在政治氣氛還很緊張的時代所建造的第一座二二八紀念碑,有教會人士的大力參與,破土儀式是基督教式的,碑上刻了聖經的話,落成的儀式也從做禮拜開始,意義非凡。此事彰顯出長老教會認同本土的精神、追求公義的決心。教會人士在人人恐懼的時刻勇敢站出來承擔,也獲得肯定與讚揚。碑文上的和平訴求,則標誌出基督徒關心二二八的基本立場,也是台灣人民共同的願望。

1990年2月,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正式發表「對二二八受難者及家屬的道歉」公開函。 教會不斷建議政府應該要為二二八道歉,最後決定先從教會的反省、道歉做起。這篇道歉文不僅道歉,還特別告白教會要與受難者站在同一立場、向政府要求平反。 這是關懷二二八一個重要的里程碑,也揭示了長老教會在參與公共事務上的基本態度:先為教會之前所做不足而反省、道歉、懺悔;決心與受害者、弱勢者站在一起。這樣的態度,值得傳承下去。

不停歇的人權關懷

進入21世紀的台灣,社會議題已有很大變化,教會的公共參與方式也有所改變。但是捍衛基本人權、關懷受不公平待遇的群體,仍然是教會的責任。願我們的教會繼續秉著信仰,謙卑誠懇,努力在我們的生活中實現「慈愛和誠實彼此相遇,公義和平安彼此相親,誠實從地而生,公義從天而現」的上帝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