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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信仰與體制的重新塑造:跳脫利益和權力的誘惑與框架

2019年6月8日

撰稿︱鄭仰恩 (台灣神學院教會歷史學教授,WCC中央委員)

摘要︱王博賢 (國立政治大學宗教所博士,馬偕專校生命關懷事業科講師)

必須學習聆聽他們的聲音,理解並思考他們的想法,不要總是想要教導他們、要求他們、叫他們聽我們的話,或是將我們自以爲是的想法強加在他們身上,因為那其實是最不負責任的態度。

改革宗的體制和議事精神,是在「需要規範的腐敗人性」和「在聖靈裡更新且得享自由的新人性」之間的平衡。以加爾文(John Calvin)的「議會神學」來說,開會如同禮拜,是在「確認個別議員的自由意志」和「建立全體議會的共識」當中,「試圖尋求上帝的旨意」。從2004年「世界歸正教會聯盟」(WARC)於第廿四屆大會,接著是2006年「普世教會協會」(WCC)的第九屆大會,開始藉著舉紅牌/藍牌表達觀感(紅牌表示溫暖,即是支持或觀感佳;藍牌表達冷淡,表達不支持),以期達到充分發言、尊重不同意見,以形成共識的過程,這是值得學習的議事文化。

PCT需要「轉大人」嗎?從設教150週年及宗教改革500週年談起

半個多世紀以來,PCT學習在普世合一運動中成長,但我們是否還活在舊時代、舊文化、舊思維中呢?長老教會屬於改革宗傳統(Reformed tradition),也就是堅持「持續不斷改革中」的信仰精神:讓我們學習「重新塑造」(re-form-ing)的信仰和體制來「轉大人」!

在普世教會脈絡中的「相互責任」:普世合一運動的提醒和啟發

普世合一運動除了致力合一與對話之外,另一個重要的面向則是當教會自身的軟弱或是無法單獨對抗時代處境裡的危機與挑戰時,大家一起來共同面對時代的重大社會議題。這也是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所主張的「相互責任」(Mutual accountability)。教會要在其他國家違背真理、侵犯人權的處境做出回應,而不是忽視真理、保持緘默,潘霍華就在對抗納粹時就身體力行。

因此,對普世運動而言,真實的教會並不是一個為了追求合一而不問是非公理、只談和諧卻粉飾太平的教會,更不是一個以單一因素或其他意識形態,來排斥、邊緣化、甚至羞辱或拒絕「非我族類」的教會。一個「聖而公」的教會應該是包容而非排斥,應該是歡迎而非拒絕他者(the other)。

這看似困難,但深研改革宗傳統的美國神學家道維(Edward A. Dowey Jr.)指出:「宗教改革運動本身就是對聖經所指稱的恩典教義提供了一個修正的詮釋」。我們面對新的時代處境,改革宗群體往往會為了告白信仰的緣故,而重新檢視或詮釋既定的信念和一向視為理所當然的神學前提。1934年,德國告白教會所草擬的《巴門宣言》就是最好例證。今日我們面對的處境,也突顯了每一個時代的改革宗教會都必須在她的特定實況裡,重新表達其公同信仰的責任與使命。

讓我們先謙卑自省:教會想要影響社會,首先必須悔改認罪(尼布爾)

過去,多數宗教傳統長期受到外在政治文化壓制的影響,往往是漠視社會公義、關注自身利益、反映族群偏見,甚至欺壓弱勢人權。雷茵霍.尼布爾曾主張,教會若要對周遭社會提出建言或發出先知的聲音,首先必須自我反省並悔改。

其實,「無知」或「邪惡」只是一線之差,「無知」往往會通向「邪惡」。基督徒需要培養具有判斷與辨識能力的屬靈智慧,並勇敢「向無知說再見」。現在,台灣教會的信仰教育似乎不斷被掏空,無法成長、深化,而帶來自身及台灣社會的轉化(change)。加爾文就以「怠惰」(sloth)來描述人的墮落本性,這種「無知無能」表現出來就是怠惰,人就容易驕傲、自滿、拒絕學習、不願改變成長、無法親近基督。

面對新時代的挑戰,特別是「公共宗教」精神的興起,台灣各宗教團體應更具體地回應與「土地」和「人民」生死攸關的議題,期待PCT今後能延續過去為政治、社會人權所作的努力,繼續為原住民、婦女(家暴)、孩童(貧困、性侵、霸凌)、外勞及新移民、殘障、同志等弱勢團體的人權而努力。

福音本質的重新塑造:深化人性、深化信仰

2017年,普世改革宗教會聯盟(WCRC)和世界路德宗聯盟(LWF)共擬的《威登堡見證》(Wittenberg Witness),在謙卑、懊悔、告白之後,期待並渴望一個「更新的想像力」(renewed imagination)。若沒有新眼光和想像力,我們將習以為常地依照世界的價值觀和期待,來思考並建構我們的信仰觀點,結果就是落入「被世界同化」的誘惑與框架。

更甚,信仰最大的危機就是視自己所因襲的信念為理所當然,而絲毫不加懷疑,這是信仰學習和成長的最大阻礙。因此,福音要深化,必須培養「另類」(alternative)的想像力。上帝更新的想像力將「改造我們」,聖經中的先知傳統和耶穌的福音傳統,正為「另類思考」提供了最佳的典範。

教會觀的重新塑造:擁抱苦難、擁抱他者

我們的教會觀是否是不整全的呢?這讓我們可以進一步思考:如何形塑一個「接納且肯定人性」且「具包容性」的教會觀?面對現今各式霸權(經濟、軍事、族群、階級、性別等)的壓迫與排斥,特別是因宗教偏見所激發的暴力(religion-based violence),一個對「他者(the other)」開放、友善且包容的教會(life-affirming and inclusive church),將會是進步且象徵信仰核心價值的美好見證。當代普世合一運動的重要期待和關注,就是一個對「他者」友善的教會。

面對社會中與我們大多數人非常不同的「他者」時,我們如何重塑「教會觀」的問題。例如,對於同志族群(LGBTQI),我們願意成為一個對他們開放、友善且包容的教會嗎?儘管對於同志封牧及同性婚姻仍未達成共識,但在對待同志群體的態度上應能學習基督的心!

教會體制的重新塑造:揭破利益團體與權力運作的假面具

眾所周知的,權力的腐化與濫用是人類社會和歷史中各種不公義和傷害的源頭,而PCT也面臨本身體制腐化和權力濫用的危機。權力原本是好的或至少是中性的,為何會墮落、腐敗,進而被濫用呢?簡單地說,只要任何權力「追求一個和它原本被上帝創造時的使命相異,並以自我利益為最高目的時,它就變成邪惡的」。若無法跳脫利益與權力的誘惑與框架,只想追求利益、擁有權力,那只會讓教會陷入永無止境的誘惑和漩渦,不但無法善用體制,反而是濫用體制、毀損體制。我們是否也可以學習這種不以權力或個人利益來思考的信仰傳統?

社會見證與宣教觀的重新塑造:虛己委身「做別人所不願意做的事!」

關於今後長老教會在社會見證及宣教上所應扮演的角色,我在此僅僅引述前總幹事楊啟壽牧師的話:

在宣教上秉持「做別人不願意做的事、去別人不願意去的地方」。珍惜「台灣」價值,堅持信仰反省和批判的精神,持續參與媒體改造,加強民主教育。成為一個強調「分享」、追求「社群」(oikumene,即「普世」)的整體利益,尊重「人權」,關心「弱勢者」,提倡並支持社會的優先利益(生存、教育、參與權),且自身努力成為一個「資源提供團體」的信仰團體。

為下一代負起責任,並為他們預備最好的環境!

南非神學家波特曼(Russell Boatman)他發現,「負起責任」(being responsible)並不是僅想要脫離自身的困境,而是在危機中思考「當如何行事才能讓下一代得以存活」,這是盼望的真諦。期待我們也都能為下一代負起責任,並為他們預備最好的環境。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學習聆聽他們的聲音,理解並思考他們的想法,不要總是想要教導他們、要求他們、叫他們聽我們的話,或是將我們自以爲是的想法強加在他們身上,因為那其實是最不負責任的態度。

附註

  1. Jane Dempsey Douglass, “Calvin, Calvinism and Ecumenism,” Reformed World, Vol. 55 (4) (Geneva: World Alliance of Reformed Churches, December 2005), p. 304. 
  2. The Essential Reinhold Niebuhr: Selected Essays and Addresses, edited and introduced by Robert McAfee Brown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6), pp. 95-97. 
  3. Allan Aubrey Boesak, Farewell to Innocence: A Socio-Ethical Study on Black Theology and Power (Maryknoll, New York: Orbis Books, 1977), 3-7. 
  4. 可參鄭仰恩,〈權力神學初探〉,《玉山神學院學報》,第16期,2009年6月,頁25-46。
  5. “When a particular Power… pursues a vocation other than the one for which God created it and makes its own interests the highest good—then that Power becomes demonic,” Walter Wink, The Powers That Be: Theology for a New Millennium (New York: Doubleday, 1998), p.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