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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性慾、信仰

2021年10月6日

文、圖|陳佩儀/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現職勵馨基金會倡議專員

靈慾二分、壓抑情慾,從古至今,這樣的傾向一點也沒有改變,教會仍舊是「性」與「聖」對立,「性」與「罪」相連。

談性與情慾

蹭著討論劇本的熱度,我問了在場的婦女們:「當你們跟伴侶做愛時,你們會表達需要或者喜歡的姿勢嗎?」婦女們毫不扭捏的說著:「會啊~」、「不喜歡也會說~」、「如果伴侶不在身邊,就自己用按摩棒,然後姊妹團購,還會分享使用心得。」「一般的按摩棒已經不夠看了,會去找電動的……。」笑鬧之間,我感覺前所未有的釋放,可以這麼談著我們的情慾,真好! 

情慾可以是靈性的,它與生命是手牽手的」、「我們在感受的是活生生的身體」。這些女性主義學者呈現的文字,正以一種活生生的姿態向他們自己、也向我們敞開,也映照著那些年的成長歲月中,被禁錮與污名化的愛慾。回顧追尋信仰的歷程,總想要將生命複雜的處境直接套用在一個清楚可追尋的模組,那些模組可以是流傳久遠的「W.W.J.D.」;但有些時候,不!甚至是更多時候,我們不知道「耶穌會怎麼做」。然而有意思的是,「不知道耶穌會怎麼做」更可能為我們構築一個「活活的」空間,讓我們以血肉之軀碰撞出各種的可能性,而不輕易標誌什麼是道德、什麼是不道德。這個信仰的模組也可能是看著散發聖潔光芒的白人耶穌,聖潔無瑕疵,以此對照著世人的罪。仰望著「神性」的基督,我們卻不斷的將有血有肉的耶穌去性化。 

靈慾二分、壓抑情慾,從古至今,這樣的傾向一點也沒有改變,教會仍舊是「性」與「聖」對立,「性」與「罪」相連。走在追求性別平權的年代,宗教右派在台灣各教派卻繁盛地綻放,監控著教會的性/別教導,並以護教般的姿態維護著傳統道德。因著被建構的禁慾基督典範,貞節成了基督徒不可挑戰的生活指引,性慾則服膺在生育大業之下,享受性愛之際,內心不時跳出「放縱情慾」的道德控訴。為了強化對屬靈的追尋,我們費盡心思排斥且壓抑性與情慾,如此才不會威脅我們去經驗上主的神聖之愛。 

用血肉生命經歷上主

「我用有血有肉的生命來經歷上主。」一個女同志牧師說,基督宗教的福音本是與肉身經驗密切相關。性與情慾是上主所賜的力量,就如身體其他知覺一般,是人性最自然的渴求,在相互平等、知情同意的關係中發展性與情慾的交流,正符合公義的原則。美國非裔女性主義作家 Audre Lorde 在她的作品中也指出相似的觀點:情慾最重要的作用是使人對生命充滿激情,並給予人力量,這力量來自親密關係中深刻的分享。這樣的分享無論是身體的、情感的或知識的,令我們感到滿足與喜悅,增進彼此的瞭解,減少因差異所帶來的恐懼與猜疑。與生命手牽手的情慾經驗,也是靈性的,跳脫信仰的標準答案,在有血有肉的情境中,與為愛而自我倒空的耶穌相遇。 

解構婚姻內的道德之說

行文間細想自己所受的信仰教導,關於性與情慾,幾乎止步於「不能有婚前性行為」的鐵則。剛擔任大專工作者時,曾邀請一位牧者來團契專講:「基督徒能不能有婚前性行為?」一個在聚會安排中恆常性存在的主題。講師分享的內容幾乎要打破我上述的鐵則,提到在信任的關係中,性行為是可以的。當下我內心焦慮不已,怎可沒有那道「婚前不可以」的防線呢?就在我的追問之下,講師於齒縫中發出了釋放之語:「只有在婚姻關係中,才可能有真正的信任」。當下,我得到了救贖,內心的戰爭也止息了。微妙的是,這個經驗時不時的產生自我內在對話:「為何我如此的焦慮?」當下的我,沒有答案。過了幾年,團契中有學生找我討論:「可不可以跟男朋友一起住?」內心警鈴響起:「當然不可以!」但我沒有這樣說,我提出:「如果這樣做會造成日後的混亂,那麼是否可以有別的方式?」以為轉換個說話方式,就可以掩蓋內心將婚前性行為等同於罪的想法;以為當下的自己,這樣的回答很開明。之後,我並沒有特別尋找答案,只是不斷看著在信仰教導中各種偽善與缺乏人性,如何在人的內心鑿出一道又一道的陰影;特別是在同性性傾向的爭論時,聽著台上「神聖的語言」是如何的消融一個人的存在感,抹除一個又一個活生生的人。充斥道德論述的教會,以為說的是愛,卻常常背離對人最基本的關懷。在這些道德浪潮的沖刷之下,有些東西卻逐漸清澈了起來。 

我想在這些性/別處境中,感受「活生生的身體」。那些讓人感受到被壓抑/貶抑的、被貼上標籤的「理所當然」,需要被解構,讓身在其中的人,可以好好呼吸,好好活著。在慣常的信仰教導中,性只有在婚姻之內,才是道德的;同居是不對的,所以不可言說,只剩下竊竊私語的「聽說」。同居不能是一種關係的狀態,而是不想負責任,只想縱情享樂的自私行為。請問「你這樣的想法是怎麼形成的?是誰告訴你的?是來自什麼樣的教導?」我總想藉著這樣提問,思考這些「理所當然」的標籤。同居為何不能是一種關係的樣態?問題來自於以婚姻建構社會秩序,並規範該有的性別角色與性關係;問題來自於人們被迫鑲嵌在同一個框架裡,只有在婚姻裡,才能被認可,獲得資源與支持;問題來自於排除、壓迫,而非不同的關係樣態。順著婚姻的規範是走一條阻力最小的路,但誰在當中受益?又有誰在當中受到壓迫?阻力最小的路,往往強化壓迫的系統,而非為不同選擇的人們打開一條活路。 

結語

在大專工作的最後幾年,記得某一次跟學生在公車上的對話,那是在邀請熱線到大專中心分享身體、情慾、神學的演講之後。我跟學生說,以往我是反對婚前性行為的,總覺得那是信仰教育不可跨越的線;但我現在想說的是,成人之間的性行為,也是很重要的親密關係表達方式,不應受限於「婚姻」那條線,好好的去感受彼此,在平等尊重的前提下,去經歷在愛裡沒有懼怕。可以這麼聊著,我覺得很好,我們在公車上,明白彼此的笑了。 

情慾作為一種靈性的力量,末了藉著Rose 胡露茜老師的一段詩句,一起感受身體復活的另一種樣貌: 

來吧!

解開綑綁人性的教條

放下虛假的道德

看吧!

坦蕩的身體多麼聖潔

激烈的愛情多麼澎湃

自由的靈魂多麼美麗!

延伸閱讀:

1.卜莎崙、胡露茜(2015)。女同志牧師出櫃的信仰告白:情慾作為一種靈性力量。載於黃慧貞、蔡寶瓊(主編),性/別政治與本土起義。香港:商務。 

2.林茂國(2015)。酷兒基督論:基督與基督徒的性/別解放。載於黃慧貞、蔡寶瓊(主編),性/別政治與本土起義。香港:商務。 

3.何定照(譯)(2015)。艾莉斯.馬利雍.楊著。像女孩那樣丟球—論女性身體經驗。台北:商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