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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聖經探討基督徒對性的態度

2019年5月8日

文︱王榮義/撰文當時為馬偕紀念醫院院牧

與其生活在恐懼中被動地防範「性」成為一種引誘與傷害,不如主動地讓「性」成為上帝對你的祝福。

極速性開放的台灣社會

為了期待自己的信仰與生活的各個層面能有密切的連結,有關政治、經濟、文化、道德等議題經常安排在教會團契聚會中被討論、分享。雖然「性」在現代生活中處處可見其蹤跡,但是有關性的話題與教導在教會中卻幾乎聽不到任何聲音。基督徒只好按照自己對信仰的了解,單獨面對各種與性有關的議題。

在短短幾十年中,台灣社會對性開放的腳步非常的快速,到處充斥著與性有關的所謂「黃色笑話」。而那些敢於在公眾地方說這些笑話的人常被封號為「黃帝」或「黃后」;捷運上或公園裡常常可見成雙成對的男女正在「忘情」的演出親密行為;婚前性行為與墮胎比率節節上升;外遇新聞事件對台灣人來說早已司空見慣。以上這些現象的盛行只可看出台灣對性尺度的開放,但並不代表台灣人對性的態度是趨向成熟的。

追根究底我們會發現,雖然長久以來,台灣教育皆將性教育編入國中教材中,但老師常常將之一筆帶過,實在無法滿足成長中青少年的求知慾。再者,純就生物層面了解男女的性生理及心理,實在無法引導學生思考「性」在道德及信仰方面對人生的意義。當「性」知識大大開放並被降低至動物層次,加上自我意識高漲、及時享樂主義流行,很自然地,「性」極速從傳統神祕、神聖的私密行為,淪喪為追求一時快感的簡便工具。

性的聖經教導

許多基督徒發現,在面對台灣性開放的現象時,自己的信仰認知在處理有關「性」的議題上常顯得捉襟見肘。不同的教會急就章地採取一些不同的方法做為因應之道:有用譴責的(上帝不喜歡婚前性為的人、自慰是罪),有用恐嚇的(愛滋及性病是上帝的懲罰),有的直接下命令限制(基督徒不可……不可……),有的甚至用隔離法(我們不為已經有孕的人證婚)……。如此一來,基督教給一般人的感覺似乎若不是反「性」的,至少在對性的態度上是極端壓抑的。其實在聖經中不但沒有一絲對性的排斥,甚至在雅歌書中將兩性親密關係的美自然表達出來。面對現世代的性氾濫,基督徒一味地逃避或指責並不能對社會有任何積極的貢獻,但若能從信仰的角度積極的提出聖經中的看法,必能喚醒人們重新對「性」有一番新的看法,並在健康開放的觀念與行為中,享受上帝所創造「性」的一切美善。

一、性是上帝所賜美好的禮物

性在聖經中被視為是相當美好且神聖的,在雅歌書中男女之間愛戀的親密關係甚至被引用來描繪上帝與他的百姓之間的緊密關係。經文中那種絲毫不保留的將男女之間互相戀慕、親密關係的詩情畫意表達出來,讓我們有很多遐想的空間。上帝創造萬物及人類時,他看「一切都美好」,這當然也包括了「性」。創世記中提到當時亞當與夏娃兩人赤身露體並不感到羞恥。從上帝所創造男女性器官的構造來看,他是要男女面對面、心對心相結合。透過健康的性行為,男女兩性不僅得以享受肉體上結合的滿足快感,更能夠經驗到其他動物所不能體會到心靈契合的愉悅。如此看來,在性關係上,女性不應如傳統上被看為綿延子孫的工具,她與男性是平等的,兩者互為伴侶,一同享受性的樂趣與結合之美。同樣地,男性也不應忽略伴侶的感受,而只顧自己是否大展雄風、持久耐戰。「性」雖然是上帝給人的美好禮物,但當人們忘了上帝是「性」的創造者,且忽視了上帝創造的美意時,它就成了歷代許多人困擾的來源。

二、性可能成為犯罪的引誘

在正常健康的關係下性是美好的、是愉悅的享受,但在聖經中我們看到「性」常常成為不少人致命的吸引力。輕則名譽損失、遺害子孫,重則喪命。大衛在不經意中看見烏利亞的妻子正在沐浴,就動了慾念。當他與拔示芭發生關係而發現她懷孕時,大衛想盡辦法要烏利亞回家與其妻同寢,以免東窗事發,結果在連試兩次失敗後,索性一不做二不休,設計讓烏利亞戰死在前線。(撒母耳記下十一章:6-17節)一時慾望的發洩,讓大衛從單純的姦淫罪導致日後的殺人罪。所謂有其父必有其子,大衛的兒子暗嫩暗戀上其同父異母的妹妹塔瑪,並且為之憔悴。後來暗嫩裝病,用計強姦了塔瑪,得手後還厭惡她、拋棄了她。結果暗嫩的惡行為自己招致了殺身之禍,也讓塔瑪的哥哥押沙龍因而犯下了殺人罪。(撒母耳記下十三章)大力士參孫靠著強大的力量,打敗非利士人,為以色列建立了不少功勞。沒想到這位身經百戰、驍勇善戰的一代勇士,最後卻敗在一個女人黛利拉的手上。她靠著不停地撒嬌,終於套出參孫的力量來源是他那一頭落地長髮。當她偷偷地剪了參孫的頭髮後,他終於無力地束手就擒。這些一連串失敗的例子,讓我們看見一個事實:上帝創造的性雖是美好,但因人的濫用,使得「性」成為犯罪的工具。中世紀的修道主義因而走極端仇視「性」,以為凡為生殖目的以外的性行為皆是罪惡。這種矯枉過正的做法大大地限制了人們通過「性」建立親密關係的可能性。

三、讓上帝的祝福臨在你的性關係中

與其生活在恐懼中被動地防範「性」成為一種引誘與傷害,不如主動地讓「性」成為上帝對你的祝福。在青少年輔導過程中,經常遇到年輕人受到「性」方面的困擾:自慰是犯罪嗎?婚前的親密程度可以到哪裡?看到喜歡的女孩或男孩就有生理變化需要認罪禱告嗎?……許多傳統牧者或輔導不願正面回答這些問題(不知如何回答或不好意思回答),當這些困擾沒有解決,或被過度壓抑,其後遺症不是造成當事者逃避性的需要就是沈溺在不正常的關係中。這些問題在聖經上雖然並無明確對等的答案,但若能勇敢地將你在性方面的困擾告訴你信任的信仰前輩,並與他們坦誠討論,在信仰原則下逐漸建立起健全的性觀念,才有可能在將來與你的伴侶一同享受健康、愉悅的性關係。

原文來自:第64期(2001/6)台灣囝仔「性」福嗎?——基督徒看生物複製科技(頁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