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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識形態與聖經詮釋

2022年10月9日

文、圖|曾宗盛/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台灣神學研究學院舊約助理教授

聖經解釋者自身的社會處境,觀察自己站在哪個立場與觀點,觀察台灣社會的政經環境,以及從什麼「立場/觀點」和用什麼方法來解讀聖經?這些因素將會影響解釋聖經的結果。

前言

在二十世紀70年代以後,聖經詮釋的新方法如雨後春筍般出現,例如:解放神學、婦女神學和後殖民研究(postcolonialstudies)等。其中意識形態批判法(Ideological Criticism)也被應用在聖經研究裡,發展出新的進路。

許多學者對於「意識形態」提出不同的定義與論述。例如:法國哲學家Louis Althusser對「意識形態」做以下的定義:「我們如何再現我們對具體生存條件情況的關係的想像」(“a`representation´of the imaginaryrelationship of individualsto their real conditions of existence")。換言之,在日常生活的實況裡,人們可以依據各自的角度來面對生存的環境與條件,並提出不同的想法和做法。而意識形態是上述諸多可能中的一種再現;這種再現都是依據從具體日常生活處境所建構的想像。這些不同的看法與想像構成意識形態的重要元素。

至於這些不同意識形態之間是否會發生衝突?哪一些經得起時間或現實的挑戰與考驗?則是另外值得討論的議題。

一、不同意識形態之間的衝突——以耶利米先知為例 

在聖經裡,出現許多意識形態之間衝突的例子,顯示不同觀念之間存在複雜的互動與交織的關係。以下引用耶利米先知書7章和26章為例,進一步說明。這兩處經文記載先知在聖殿宣講上帝的神諭,遭遇王家反對者的控訴。這顯示出兩種不同意識形態之間的衝突;我們以「王家聖殿意識形態」與「先知的批判聲音」來稱呼之。

1.王家聖殿意識形態 

首先,猶大「王家聖殿意識形態」有其思想的來源。根據以賽亞書37章33~35節的描述,公元前701年,亞述帝國示拿基立王率軍圍攻耶路撒冷城,在危急時刻上主施展神奇的作為,拯救耶路撒冷城免於被毀的危機。這拯救事件強化猶大人「錫安/聖殿永不動搖」的信念。猶大人在以賽亞先知時代經歷的拯救,後來發展成為「王家聖殿意識型態」,不斷被後代猶大人重複歌頌及紀念(參考詩一百三十二6~10)。這種意識型態持續發展的結果,讓猶大人深信,上帝對猶大人的眷顧與保護是無條件的。因為聖殿的緣故,上帝對於以色列人的過犯不會太在意,甚至不會有太重的懲罰。因此,在這種信仰觀念裡,聽從與順服上帝並不是最重要的關鍵。

經過100多年的歷史,耶利米在聖殿傳講神諭(耶七26)的時代氣氛有以下特色,約西亞王於公元前609年戰死沙場,約雅敬接續登基為猶大王。猶大國處於危急之秋,全國人民從上到下都在找尋依靠與慰藉。不過,當時猶大人心裡存有一種錯誤的心態,以致他們無法看清楚自己所處的局勢。多數猶大人民的心態深深受到「王家聖殿意識型態」的影響:他們深信,上帝給猶大人無條件的應許,上帝透過聖殿參與在猶大人的歷史中,而聖殿做為神人交會之地(獻祭、敬拜、訓誨),保證了上帝的臨在與愛護,因此上帝的聖城/聖殿是永不動搖的。聖殿是永遠不倒的堡壘,它成為人民生活及信仰的憑藉,更是國家/王家永遠長存的保障(參考賽三十七33~35)。換言之,「王家聖殿意識型態」深植在猶大國君王與人民心中,給予他們一種強烈(虛假)的安全感,以致讓他們無視於眼前的危機。

2.先知的批判聲音 

就在此時,耶利米先知透過在聖殿傳達上帝的神諭,批評猶大人錯誤的意識型態,他嚴厲警告猶大人民,要深思他們要依靠的對象到底是聖殿或是上主?人得到拯救的方法是藉著宗教祭祀或是實行公平正義?聖殿講道的內容顯示,耶利米先知與當時主導的國家聖殿意識型態之間,存在極大的衝突。

而耶利米先知在這裡採取批判猶大王家的立場,被視為叛國行為,因為先知的看法動搖了統治階級賴以生存的意識型態的根基(比較耶二十六11)。總之,在耶七26經文裡,耶利米先知全面地批判國家聖殿意識型態,清楚強調:在上帝和耶路撒冷的關係裡,祭祀多寡不是重點,順服上主與否才是關鍵。

從耶利米先知遭遇逮捕、拘禁、審判與監禁的後續來看,當時顯然王家聖殿意識形態的勢力碾壓先知微小的聲音。不過,在公元前586年猶大王國遭到巴比倫帝國消滅之後,災難倖存者開始反省過去錯誤的歷史,先知的批判聲音逐漸獲得平反,證實先知信息是引導猶大民族在國破家亡後,重建與恢復的關鍵力量(參考代下三十六22;但九2)。

二、意識形態解釋聖經與現代教會的關聯性 

台灣多元社會的處境,顯示在台灣基督教會與神學傳統的多樣面貌。長久以來,不同教會團體與組織之間不只各具有不同歷史傳承,甚至彼此間也出現某些緊張關係,其背後的原因相當複雜。例如:曾慶豹在《約瑟和他的兄弟們》一書裡,呈現1960~1970年代不同陣營的台灣基督教會的面貌與路線,一方面說明在國民黨政府統治下當時黨國基督教的面貌,另一方面敘述華語教會和長老教會之間的緊張關係。這些教派或教會間的衝突,雖然在解嚴之後曾經透過某些和解而情勢稍緩,然而台灣基督教內不同信仰團體之間,差異與張力仍然存在,並以微妙的消長關係共生共存。

在如此處境下,討論「意識形態與聖經詮釋」這主題,就需要做一些釐清與設定,以便討論的方向能更加清晰明確。我們首先需要討論聖經解釋者自身的社會處境,觀察自己站在哪個立場與觀點,觀察台灣社會的政經環境,以及從什麼「立場/觀點」和用什麼方法來解讀聖經?這些因素將會影響解釋聖經的結果。最典型的例子是:羅馬書十三章的詮釋!誰(哪個陣營)的處境化?站在哪個「處境」來解釋聖經,其後續運用與影響會截然不同。(註1)

事實上,每一種聖經詮釋都是站在詮釋者(有限的時空背景、社會文化、政經處境)的觀點,來詮釋聖經。因此,詮釋聖經者需要反省自己的性別、信仰傳承、社會位置、政治立場、文化傳統,有助於釐清自己如何解釋聖經。換言之,聖經詮釋者傳承不同的人生經驗,結合不同的聖經解釋。這些不同「解釋」如何對話?並進一步思考,在新時代處境是否可以建構出「轉化式的聖經解釋」(transformative interpretation)?

摘要而言,檢視「我自己」站在「哪裡」(立足點),用什麼方法解釋聖經?

三、多方向詮釋經文與對話的可能性

上述討論可以幫助我們去類比與想像,我們如何理解與詮釋聖經,以及運用詮釋的成果?當一個事件發生(事件本身、包含不同意義關聯、解讀)以後,觀察者站在不同立場與觀點,將會表達不同看法與解讀。類似的,一段經文可能透過不同讀者(出於不同觀點的解讀)而產生不同的意義。

因此聖經經文呈現多種的解釋是難免(或說必然)的現象。造成這些差異解釋的前提,在於解釋者的不同立場、信仰背景與社會位置(social location),還有運用不同解釋聖經方法和進路。如此聖經解釋的多元化是難以避免的趨勢。在解釋聖經時,我們需要意識與反省自己繼承了不同教會背景、神學傳統、聖經解釋方法、社會位置及信仰團體,而我們詮釋的成果也將面對不同的讀者群。

理想的情況是,這些差異性的詮釋,是否能促成不同群體間的對話與討論,進一步探討經文在現代處境下所呈現的多種可能意義,詮釋者將會經歷彼此滋養和賦權(empowerment)的效果。

附註: 

1. Dr. Sze-kar Wan(溫司卡)於2022年3月16日 Hiebert Center SpringLecture 的專題演講,探討中國基督徒領袖在共產政權下如何詮釋羅13經文的意義。六舉吳雷川、趙紫宸、賈玉銘、王明道、吳宗文(香港)的詮釋及觀點。(點入參考影片)2016年台灣大選後,PCT總會發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對2016年總統與立法委員選舉的信息」,引用羅13:1「人人都應該服從國家的權力機構,因為權力的存在是上帝所准許的;當政者的權力是從上帝來的。」此文引發教界及社會譁然。鄭仰恩指出:「引用經文者可能沒有在台灣生活過的背景,這是很不幸的事情。如果在台灣經歷過1970年,絕對知道這經文是怎樣被用來指責長老教會。當年宋楚瑜就是用這個經文,然後說高俊明牧師是披著羊皮的狼。這個經文是絕對不該用在這裡的,至少現階段內如此。」參考鄭仰恩,〈新使者論壇1「台灣新局中,再思政教關係」與談回應〉以信仰告白來回應公共處境(201648日新使者論壇)

延伸閱讀: 

1. Louis Althusser,“Ideology andIdeologicalState Apparatuses (Notes towards anInvestigation),"in Essays on Ideology (London:Verso, 1984), 36.(感謝吳孟翰教授提供資料)

2. 曾慶豹。《約瑟和他的兄弟們—護教反共.黨國基督徒與臺灣基要派的形成》。台南:教會公報社,2017。

3. 伊慶春編。《基督信仰在台灣:2012年基督信仰與社會研究調查》。台北:中華21世紀智庫協會,2014;伊慶春、蘇國賢編。《改變中的基督信仰:臺灣基督教會與基督徒的社會學分析》。台北:台大出版中心,2021。

4. M. Reasoner.“Ancient and Modern ExegesisofRomans 13 under Unfriendly Governments."SBLSP38 (1999): 359–374;T. L. Carter“. The Irony ofRomans 13."Novum Testamentum 46:3 (2004):209–249. Mark Reasoner. Romans in Full Circle:AHistory of Interpretation. Louisville: WJK,2005, 129–142列舉歷代不同學者對羅13:1–7的詮釋,包括奧古斯丁、馬丁路德、巴特等。

5. William Brown. A Handbook to Old TestamentExegesis.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2017;曾宗盛。《舊約聖經釋義:方法步驟與實例應用》。新北:橄欖,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