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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的福音:羅馬書前言(1:1-17)淺析

2015年12月8日
作者︱蔡銘偉 (羅雅長老教會牧師,長榮大學神學院兼任助理教授)

以「合一帶動宣教」正是保羅寫作羅馬書的重要動機之一。

以下以階層的方式來表達羅馬書1:1-17的結構:

古代希臘羅馬的書信往往有固定的格式。在書信的開頭部分通常以主格的名詞標示作者(如腓1:1前半),不過在羅馬書的開頭中,保羅稍做修改,附加了自我介紹。在1:1中他介紹自己是「基督耶穌的僕人」、「蒙召的使徒」以及「奉派傳上帝的福音」。在此其中譯作「奉派」(aphoriozō)的希臘文動詞值得特別注意。這個字在保羅書信中除此處之外,僅出現三次(林後6:17; 加1:15; 2:12)。在加1:15中,保羅使用這個動詞來表達他知道他在母腹裡便被分別出來作外邦人的使徒,像先知耶利米一樣(耶1:5;另參賽49:1)。從接下來的表達(1:1c)來看,保羅用「奉派」這個動詞向羅馬基督徒自我介紹,用意在表達他是為了「上帝的福音」而被分別出來的。

「福音」一詞的背景源於舊約第二以賽亞(賽40-66),意指耶和華做王,引領被擄的百姓歸回故土的「好消息」、「喜訊」(賽40:9;52:7)。《七十士譯本》用希臘文「euaggelion」(福音)來翻譯舊約裡這樣的概念。然而在希臘羅馬時代,「euaggelion」是一個政治性的詞語,用來表達與羅馬皇帝有關的豐功偉業或喜事。但是新約的作者大膽地將原本是屬於皇帝的「好消息」,用來表達全人類領受救恩的「好消息」。例如可1:1「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福音......」表達真正的「好消息」不是關於羅馬皇帝的,乃是關於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的(另參路1:68-73)。從羅1:2-4看來,保羅所傳的福音是「上帝所創始的,是從前藉著眾先知在聖經中所應許的,而其內容是論到上帝的兒子」。

關於福音的內容耶穌基督,保羅在羅1:3-4分兩個部分來解釋。按當代多數學者的意見,1:3-4極可能是保羅信主之前,流行於初代教會圈子裡的某種基督論的信仰告白形式,這個信仰告白形成交叉結構,其中ABB’A’和CDD'C'構成兩組交叉排列(以下以希臘文原文直譯排列):

在此,「按肉體」和「按神聖的靈」的對比,並非表達耶穌身上同時存在兩種狀態,而是基督的存在中先後有別的兩種階段:從肉身來說,基督生為大衛的後裔,並藉著從死裡復活,他被立為在大能中的上帝的兒子。「大衛的後裔」這個基督稱號呈現狹義的猶太民族主義觀點,表示耶穌正式被膏立的大衛的後裔,是君尊的彌賽亞,也是舊約眾先知一直熱切等候盼望的那一位。而「上帝的兒子」這個基督稱號則表現出更為普世的概念。一方面「上帝的兒子」的概念出現在希臘、近東與猶太文化中,是被廣泛使用的概念。新約聖經使用這個概念表示耶穌基督與父上帝之間的關係。因此耶穌基督不僅因是大衛的後裔,而成為猶太人的彌賽亞,他也是上帝的兒子而成為外邦人的救主。這兩個基督的稱號,表達出傳給外邦人的福音正是上帝在舊約所應許的以色列人的,換句話說,是外邦人分享以色列人的福音。然而,外邦人並沒有因此取代了猶太人在上帝面前的地位。福音是上帝藉著先知在聖經中對以色列人的應許,福音的內容關於耶穌的事情,他是彌賽亞,是上帝的兒子,他同時是猶太人與外邦人的主。這段經文正好構築了保羅在羅馬書中的論題,為要申明:(1)上帝對以色列立約的應許也包括外邦人在內;(2)猶太教與基督教信仰的關係。

在一段對受信人的問候語之後(1:7),保羅開始述說他對上帝的感恩,同時也表明他清楚羅馬基督徒的處境(1:8)以及對未來旅行的計畫(1:9-15)。在1:8中保羅說他感謝上帝的理由,是因著羅馬基督徒的「信」。「信」是羅馬書中重要的關鍵詞,全書總共出現40次,佔全部新約出現次數六分之一。保羅為受信者的「信」感謝上帝,一方面因為使人「信而順服」(1:5)是保羅使徒的職分,另一方面保羅強調「信」是維繫上帝與猶太人、外邦人之間關係唯一的重要元素。因此當保羅在本書結尾稱讚羅馬基督徒的靈命成熟時(15:14; 16:19),必然與他們所的「信」有關。值得注意的是,保羅在此提到「你們的信」(類似的表達在1:12「你與我彼此的信」)這個片語表達受信人有「共同的信」,也就是羅馬的猶太基督徒與外邦基督徒共有的「信」,也是與保羅共有的「信」。因此從這樣的表達我們以知道,保羅在本書的開頭其實已經意識到羅馬基督徒的處境。他以「共同的信」來呼籲受信人要在這樣的基礎上消除彼此的隔閡。若他們把這樣的隔閡處理好,保羅才能從他們之中得到前往西班牙宣教的支援。

保羅在1:8因羅馬基督徒的信傳遍世界而感謝上帝之後,便緊接著慎重地表達盼望要往他們那裡去(1:9-10)。值得注意的是1:9-15和15:22-24有明顯的平行關係:(1)表明想到羅馬訪問的意願;(2)表明想要見到羅馬的基督徒:(3)表明保羅到訪羅馬的意願受到攔阻。但是保羅在1:9-15強烈地表達至少三個關係到他造訪羅馬的期望,是在15:22-24沒有提及或強調的:(1)保羅期待與羅馬基督徒分享屬靈的恩賜,使他們可以堅固(1:11b);(2)保羅期望在他們中間得到果子(1:13c);(3)保羅期望福音也傳給在羅馬的基督徒(1:15)。

保羅迫切地要完成耶路撒冷—羅馬—西班牙這段旅程的理由,因為他是一位「欠債者」(1:14)。不論是「希臘人、未開化的人、聰明人、愚拙人」,他都欠他們福音的債。保羅在這裡提到的四種人,並非針對某些特定的族群,而是泛指「天下人」。保羅欠天下人福音的債,是因為上帝已經使他「成為基督耶穌的僕人,在外邦中工作」(15:16),上帝給他特別的使命,是要他向外邦人傳福音,因此他有一個不能推卸的責任(林前9:16),這個不能推卸的責任,使得保羅成為「欠債者」。

先前(1:1-5)保羅提到上帝的福音,現在保羅談到他情願用盡力量,要將福音傳給羅馬的人(1:15)。接下來保羅用了一個表達原因的轉折語「因為」帶出下一個段落(1:16-17)。在結構上,羅1:16-17成為羅馬書開頭部分的結尾(當然,亦有學者認定這兩節應該是本文的起頭),更重要的是,這兩節的內容成為羅馬書最核心的主題。從句法來說,這個「因為」帶出兩個理由,第一個理由是「我不以福音為恥」(1:16a),第二個理由是「福音是上帝的大能」(1:16b)。更準確地說,「福音是上帝的大能」構成了本書的主題,而1:17起頭的「因為」所帶出的陳述(1:17a)以及引句(1:17b),則成為1:16的理據以及聖經根據。

羅1:16-17的釋義在解經史上一直是個學者爭執不下的重要段落,在此我們無法詳述這兩節所引起所有的相關問題。不過在此,1:16b所呈現的羅馬書核心主題,有二點值得注意:

一、要救一切相信的。上帝不單救猶太人,也救希臘人(參3:29)。對「一切的」猶太人與希臘人而言,救恩唯一最重要的條件乃是「信」。因為「信」決定「一切的人」與上帝的關係。例如保羅在3:22說「就是上帝的義,因為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沒有分別」。信是得救的條件這樣的前提,也成為第四章關於亞伯拉罕信心的討論的段落奠下基礎。打開救恩之門,唯一的鑰匙就是在基督裡的「信」(14:22-23)。

二、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這句話受到介系詞「prōton」意思的影響,學者間有不同的見解,一個比較可能的理解是「先對猶太人,也對希臘人」(此處希臘文的英文直譯是:to the Jew first and also to the Greek)。此處的「也」顯然與1:14的概念有關,表達出上帝的救恩不是猶太人的專利品,而是外邦人可以同樣享有的,不論外邦人與猶太人都一樣,都是藉著信而得救。只是在這個平等的架構下,保羅承認猶太人的確擁有優先性或優越性,只是這樣的優越性沒有超越「信」的界線(3:22)。保羅的意思是說猶太基督徒應該承認外邦基督徒為上帝子民的合法性;而外邦基督徒應該承認猶太基督徒在上帝的救恩計畫中的優先性,以及在靈裡所欠的債。

羅馬書的前言(1:1-17)與結語(15:14-16:27)彼此之間諸多的平行表達,好像兩個括號夾著一大段保羅要向他們傳遞的信息,猶如他本人親臨羅馬一樣。保羅告訴受信人,因為有「攔阻」(1:13),以致於他到如今尚未能夠到他們那裡去。這攔阻是什麼呢?應該就是指他要將外邦教會的捐獻帶給耶路撒冷教會,以賑濟遭遇飢荒的巴勒斯坦基督徒。然而身為向外邦傳福音的使徒,保羅前往耶路撒冷必然要面對非基督徒猶太人的逼迫,更無法確定猶太基督徒是否願意接受這樣的捐款,但是他仍然願意親自將捐款送往耶路撒冷。保羅這樣的行動為要表達兩方面的意圖:首先,保羅呼籲外邦基督徒承認猶太人的優先性,以及外邦基督徒欠猶太基督徒屬靈的債,而且猶太與外邦基督徒兩方的合一對保羅自己而言非常重要,他甚至願意付上生命的代價去完成。其次,保羅前往耶路撒冷致贈捐款後,將路過羅馬前往西班牙宣教。換句話說,耶路撒冷好比是保羅前往西方宣教的出發點。

在這樣的基礎上,我們可以明白,以「合一帶動宣教」正是保羅寫作羅馬書的重要動機之一。然而羅馬城中猶太基督徒與外邦基督徒這兩個彼此競爭/敵對的信仰社群,如何藉著「信」去明白在上帝的拯救計畫中彼此的位置與角色,以及這兩個基督徒群體如何在現實處境中合一,甚至要如何在非基督徒居多的羅馬城中合一並有好的見證,就是羅馬書本文要討論的重點了。